美禁售抗菌洗手乳 不得含三氯沙等19成分 我將討論是否跟進 2016年09月04日 【桂家齊、邱俊吉╱綜合報導】不少市售沐浴及洗手產品聲稱具抗菌功效,但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(FDA)前天針對19種「抗菌」化學成分發佈禁售令,因無法證實這類產品所含的抗菌成分有效且對人體安全。我食藥署表示,將先了解美方禁令細節,再討論是否跟進。
資料來源:行政院 ​行政院會今(8)日通過衛福部擬具的「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」修正草案,將函請立法院審議。 行政院長林全表示,此案主要目的是讓我國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與國際接軌,使我國推動加入「臺美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」(Trade and Investment Framework Agreement, TIFA)、「跨太平洋夥伴協定」(Trans-Pacific Partnership Agreement, TPP)的相關法規,不要影響到協商與談判,請衛福部積極與立法院各黨團及相關團體溝通說明,早日完成修法程序。
2017-01-07 〔記者項程鎮、吳亮儀/綜合報導〕DHC打贏憲法官司!日商DHC台灣公司不滿化妝品廣告沒事先送審被罰,聲請釋憲,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昨天做出釋字第七四四號解釋,宣告化妝品廣告事前審查制度違憲。大法官認為,事前審查制度限制廠商的言論自由,已逾越必要程度,不符憲法比例原則,還違反憲法保障人民的言論自由,即日起失效。
主旨:預告訂定「樟黃素等17種成分為化粧品中禁止使用成分」草案。 依據: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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